|专注教师招聘考试培训

专注教师招聘

您当前位置:尚佰教育 >招聘公告 > 教师招聘 > 关于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12月18日 尚佰教育 http://www.shangbaiedu.com/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必须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

二、资格初审

9月28日至29日,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通过报名系统对面试对象(附件1)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派发《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市教育局将会发送手机短信或拨打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请及时留意查看或接听。请收到资格初审合格通知的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10月8日至9日前往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20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以书面或手机短信方式向招聘单位申明放弃。

(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下午5时。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

(三)面试集中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上午7:45。

(四)面试地点

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旧校门)/河滨路(新校门))

(五)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谈时间为5分钟)。试讲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其中美术学科的考生在试讲前先集中进行专业技能展示,技能展示成绩占面试分值的30%,试讲、面谈成绩占面试分值的70%。面试不提供PPT等电子教学平台。

四、面试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10月10日上午7:15前到达考点,验证入场。考生验证成功进入考点后,务必在上午7:45前进入指定学科候考室报到、抽签,并等候面试。截止面试集中时间前(即上午7:45前),未能依时到指定学科候考室报到的,逾期视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携带不全者禁止进入候考室。

(三)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智能手表(环)、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等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四)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不得穿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佩戴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口罩参加面试。不得报告、泄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五)面试成绩于本面试时段当场公布,考生须签领成绩后才能离开考场。

(六)考生如违纪违规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作出处理。

五、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台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5502014。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4.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 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和面试时需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2: 2021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展开